蓝山检察:无人机助力环境保护公益诉讼

蓝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1-04 【打印】 【关闭】 【收藏】
  2017年12月27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科全体干警对廖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进行了实地勘查,该案犯罪嫌疑人廖某某于2012年在蓝山县新圩镇涵江村开办了采石场,至今仍未办理相关林地占用手续,经鉴定,该厂共占用林地51.3亩,占用并毁坏林地21.3亩,且被毁坏的林地均为生态公益林。 

  经无人机空中拍摄发现,该厂仍有动工采石的迹象,且该厂非法占用并毁坏的生态公益林补植复绿情况不佳。经我院环检科与民行部门研讨,正在进一步查实是否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是否存在怠于履职的情形。 

  无人机的出现,将为2018年公益诉讼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为蓝山县的碧海蓝天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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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阳生辉 来源: 蓝山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 刘海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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